健全节能价格政策体系 引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
党的十八大以来,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发展思想,健全了反映能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,完善了“保基本”的居民阶梯价格制度,在钢铁、水泥、电解铝等领域形成了基于能耗的阶梯价格体系,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。
——节约能源,人人有责。这些年来,对于居民日常生活和一些特殊行业中使用的水、电、气,实施了用得越多、价格越高的政策。这与人们习惯的买东西买得越多、价格越便宜的道理不太一样。这是为什么呢?
我国人口基数大,人均下来可支配资源就少,水、电、气在我国都属于紧缺的能源资源产品,为了促进居民树立节能意识,改善消费习惯,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居民用水、电、气推出了阶梯价格机制,也就是根据使用量的多少分成几档,并按档实行递增的价格标准。其中,对于保证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用水、电、气,实行较低价格,对于对可用可不用的用能需求实行较高价格,对高消费的用能需求实行高价格,这样既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,又能促进资源节约利用。正是因为如此,许多家庭的节能意识明显增强,社会上节能的习惯蔚然成风。